一、 为什么要办?
1.法规要求: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三十五条规定,花店售卖零食、水果等预包装食品,必须办理“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”。无备案经营属于违法行为,将面临罚款、停业整顿或店铺下线处罚。
2.特别注意:现切水果、自制无包装甜品拼装的花束,不在预包装食品备案适用范围内,经营该类商品需依法办理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。花娃平台禁止接单、售卖此类商品,违规接单的花店将予以相应处罚。
相关法规链接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
二、 办理前置两大条件
1.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:“食品销售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”【点击查看图例】。如果无此经营范围,必须先做执照变更(增项),否则备案会被驳回。
2.备案填报的门店地址,必须与营业执照上的地址逐一对应。
营业执照增项教程(点击蓝字链接可直接查看):00hw.cn/mNcLxH
三、 办理材料清单
1.法人身份证
2.营业执照
3.门店门头(招牌)实拍照
四、 办理流程
渠道一:线上办理
第一步:进入官方备案入口
在属地政务服务网或政务App(如粤商通、浙里办、天府通办等)搜索:“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”,进入市场监管部门官方入口办理。切勿相信任何收费的第三方代办。
第二步:线上填报与提交【点击查看备案凭证图例】
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刷脸认证登录,勾选经营种类,填写网络经营情况等,确认无误后提交。
第三步:下载备案凭证
提交后留意短信通知,通常1到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。审批通过后,登录系统下载带有官方电子印章的《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表》。
第四步:平台上传,解锁接单【点击查看图例】
登录花娃后台,点击我的>右上角设置>店铺资质认证,上传办理好的备案表。平台一般在工作时间1个小时内完成核验,核验通过后即可承接水果、零食类花束。
渠道二:线下窗口办理
第一步:携带营业执照原件、法人身份证原件、门头照片打印件、到政务大厅窗口领取《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》,地址、经营项目需严格按规范填写。
第二步:窗口核验、资料齐全无误后现场录入监管系统,出具备案回执。
第三步:领取纸质备案凭证,自行拍照保存。
第四步:登录花娃后台,点击我的>右上角设置>店铺资质认证,上传办理好的备案表。平台一般在工作时间1个小时内完成核验,核验通过后即可承接水果、零食类花束。
四、资质变更规范
1.请妥善保管带官方印章的《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》电子版与纸质版,平台将不定期开展商家资质合规复检。
2.门店更换法人、变更经营地址等信息变动,务必在 7 个工作日内前往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备案信息更新,并将新备案材料同步上传至花娃平台店铺资质认证后台。
如有任何疑问,可咨询平台在线客服,或拨打服务热线 4006780020,我们将随时为您解答。
花娃网
2026/06/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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